粤供合函〔2015〕128号
各地级以上市供销合作社,深圳市宝安、龙岗区供销合作社:
现将全国总社《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级供销合作社网站规范使用推广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有关工作的函》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对本地区市县级供销合作社网站标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规范和整改工作。于2015年5月31日前将《网站规范使用中国供销社标识整改情况表》(见附件)电子版报送至省社合作指导处。
联 系 人:李春波
联系电话:020-3762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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