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供销合作社,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质量和引领带动能力,推动全省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好更快发展,省社于2011年重新制订并下发了《广东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考核办法》(粤供合〔2011〕66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今年是新的考核办法实施的第一年,各地供销合作社按照《考核办法》以及《关于申报2011年度广东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报送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资料的通知》(粤供合函〔2012〕204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申报工作。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申报2011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共125家。根据《考核办法》,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各地级市社初审和省社考核,现认定广州市番禺区世丰虾业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100家专业合作社为2011年度广东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希望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按照《考核办法》的要求,加大投入,重点培育一批在规范化管理、规模化发展、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和市场化对接等方面达到示范社标准,具有较强实力和带动能力的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推动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上新台阶。
附件:2011年度广东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单.doc
201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