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供科函〔2012〕186号
各地级以上市供销合作社,深圳市宝安、龙岗区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各公司: 现将全国总社《关于布置2012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项目库首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供销经字〔2012〕3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供销经字〔2012〕29号,以下简称办法)做好项目入库申报工作: 一、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组织填报。填报信息必须完整、准确。“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等中央财政专项项目,均在总社项目库管理范畴。此次申报入库项目信息统计时点为2012年5月31日。 二、由地级市供销社先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并对项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省社直属企业直接报送。 三、项目申报统一使用“供销总社项目库管理系统”软件。该软件请在总社网站(//www.chinacoop.gov.cn)“文件通知”栏目内“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项目库建设管理系统下载专区”下载。 四、将本地推荐纳入总社项目库的项目电子数据和纸质版项目汇总表于2012年6月20日前报送省社科技工业处。 联 系 人:黄映茹 联系电话:020-3762085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关于布置2012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项目库首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二O一二年六月八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