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供科函〔2011〕385号 各地级以上市供销合作社,深圳市宝安、龙岗区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各单位: 现将总社《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的通知》(供销发电经字[2011]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经营工作,并及时将通知转发给有关单位。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