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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报道

江苏省社开展“千个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推进为农服务工作行动计划”

发布时间:2016-08-10 信息来源: null 责任编辑:办公室

7月13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的意见》(苏政办发〔2016〕80号),这是江苏省政府首次就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专门出台文件,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基层社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为把文件精神落到实处,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决定从2016年8月至12月底,在全省开展“千个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推进为农服务工作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指导思想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汪洋副总理有关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和苏发〔2015〕31号文件精神,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深入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供销合字〔2016〕2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的意见》(苏政办发〔2016〕80号)精神为引领,紧紧围绕“三农”工作的大局,从补齐短板、夯实基础,提升水平、发挥优势出发,大力加强基层社建设,着力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增强为农服务能力,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作出贡献。

“行动计划”以全省1145个基层社为主要实施对象,主要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向党委政府做一次汇报。近期每个基层社都要向当地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做一次专门汇报,宣传省委、省政府31号文件和省政府办公厅80号文件精神,汇报综合改革的具体思路和主要工作举措,争取政策、争取支持。

二是组织开展一次学习讨论。组织在岗在职所有干部职工开展专题学习讨论,让基层社每一个干部职工都要了解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社建设的最新要求、相关政策。同时,充分听取干部职工加强本级社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统一思想、形成共识,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积极投身综合改革和为农服务工作。

三是制定一个改革发展计划。结合本地实际,对照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有关加强基层社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创建“三体两强”示范基层社、改造提升薄弱基层社、开展“农综社”试点),对号入座,明确定位、明确任务、明确目标(包括今年目标和“十三五”目标),在此基础上,制订改革发展方案,按照时序进度,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四是与一个以上的服务对象结对。每个基层社都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以上的行政村、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种田大户、或农村低收入农户等结成共建对子,倾听他们的呼声和建议,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打造服务特色,凝聚发展合力,实现为农服务、助农增收与基层社发展双赢。

五是开展一次有一定影响力的服务活动。围绕“以秋补夏、超产增收”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为农服务活动,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可以新办新建专业合作社、电子商务、农村综合服务社、现代农业服务中心,也可以开展测土配方、机收机播、统防统治、农业技术推广、农民技能培训、市场信息发布等农业生产服务,还可以开展具有供销合作社特点的为农民生活服务。

六是尽力解决自身存在的一个以上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工作“短板”,剖析原因,对症下药,那个方面有问题、那个问题最突出,就从那里入手,一项一项解决,一件一件落实,解决一个,销号一个。

“行动计划”设区市、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行动计划,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宣讲培训。设区市、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要采取宣讲会、座谈会、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组织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原原本本学习省政府办公厅80号文件精神,全面准确把握实质,切实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文件精神上来,把文件精神转化为做好基层社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是切实加强督查调研。设区市供销合作社要建立领导班子挂钩联系制度,县级供销合作社要在年底前组织开展一次“社社到”督查活动,对行动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同时,结合“社社到”督查调研活动,主动与乡镇党委、政府沟通交流,研究制定加强基层社建设、加快基层社发展的措施和对策。

三是努力争取支持扶持。设区市供销合作社要加强与县(市、区)党委政府的协调与对接,着力营造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县级社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宣传加强基层社建设的目的和意义,宣传省委省政府、省总社加强基层社建设的最新要求,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切实把基层社建设纳入当地党委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纳入“三农”工作的全局,出台支持扶持政策,进一步推动和促进供销合作事业的发展。

四是搞好产权业务对接。设区市、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要主动协调龙头企业,做好与基层社产权对接、业务对接、品牌对接,互相促进,共同发展。有条件的县级社可以探索“县基一体化”的发展模式,县级社牵头,本级企业和基层社共同出资、共同管理、共同受益。着力构建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经营服务体系。

五是总结推广先进典型。设区市、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要注重总结提炼基层社综合改革的好做法、好经验,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性成果,为系统改革发展提供样板和示范。同时,要进一步宣传基层社干部职工各个层面、各种类型的先进典型人物,宣传他们在社言社、在社爱社、爱岗敬业的感人事迹,在全系统营造化强基层社建设的浓烈氛围。

六是着力帮助解决突出问题。设区市供销合作社要加强对基层社建设工作的指导督导、支持扶持。县级供销合作社要统筹系统人力、物力、财力,集中力量,切实帮助基层社协调解决历史遗留和现实问题。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一以贯之,一抓到底,抓出明显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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